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会计信息复杂性截然相反的另一壁就是会计信息的明晰性。
可以从探究会计信息明晰性这一逆向角度,来研究会计信息复杂性题目。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相干性、紧张性、明晰性、可靠性、可比性、完备性、中立性以及实质重于情势原则等。这些质量要求相互依存,共同对会计信息以至整个会计系统发生作用。
会计信息各质量要求之间永久具有共生互动性。会计信息必要通过财务报告来呈现,假如表述不清晰,将影响信息的决策有效性。
我国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写道,“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行使”。
随着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急剧扩大,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解读能力参差不齐,从客观上对会计信息的明晰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财务报告中应该用普通易懂的概念、简明的陈述及形象化的图表,以增长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并在简洁与充分上取得适当的平衡(简洁并不意味着不充分)。
会计信息明晰性原则要求在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账务处理、成本计算、收益分配到最后生成会计报表等一系列过程中均清晰、简明,易于为信息使用者所理解和行使。假如某项会计信息的提供要经过诸多繁杂不堪的程序,多条理的会计处理及处理方法晦涩难懂,繁琐复杂,其间又不可避免地同化会计人员小我的主观判断,如许复杂的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而言,因为无法理解而变得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