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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工商注册【肇庆安信企业】营业执照|公司会计|财务账务
来源: | 作者:zqax168 | 发布时间: 2024-07-26 | 1 次浏览 | 分享到:

1、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共分几种类型?

企业共有二大类型,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主要有: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内资企业主要有: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另外还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2、办理企业登记时是否都要名称核准登记?如何办理?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

设立其他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①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②指定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如何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1)首先应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经批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者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申请设立登记。

(3)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②《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④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⑤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⑦住所使用证明。

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⑩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4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那些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工商机关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中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与第3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肇庆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那些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注: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

一、审计报告

1、年度报表审计(公司及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做)。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公司类企业每年选择做)、加计扣除审计报告(高企公司选择做)。

3、专项审计-有需求时候做(离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清产核资审计、清算审计、高新技术企业审计、贷款审计、司法鉴定审计、工程预结算审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绩效审计、招投标审计、收入支出审计)。

4、内部审计(全面评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收支情况;公司财务现状、监控企业内部运营、针对性提出企业长期发展方案)。

5、股权转让审计报告。

6、验资报告。

7、经济案件司法鉴定报告(提交给公安局产案)。


二、代理记账、清理旧账、财务咨询、税收筹划、财务顾问

    

三、代办业务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公司注销、一般纳税人申请、申请和购买发票、处理税务异常、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食品许可证、酒类经营许可证、烟草零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广告许可证)-必要时需联络相关单位。


四、合作类业务

高新认定、商标服务、融资和贷款服务、申请补贴、破产申请。


部门对接

1、经济贸易与科技局-专项资金审计、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离任。

2、农业局-补贴申请。

3、财政局、审计局-各类型审计报告。

4、公有资产-清产核资。

5、各乡镇镇府-离任审计、常年财务顾问、旧账清理、工程类专项资金内审。

6、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审计、境内直接投资外方权益统计表审计报告。

7、教育局、民政局-幼儿园、协会、托管等年审报告。

8、国企-年度报表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绩效考核。

9、房地产-年度报表审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要和税局对接)。

10、国资委-属下单位年度审计报告、离任审计、清产核资等专项。

11、人社局-各类型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