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个体户【安信企业】【安诚会计】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所需的材料流程
来源:
|
作者:zqax168
|
发布时间: 2023-02-13
|
176 次浏览
|
分享到:
肇庆【安信企业】【安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服务于肇庆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代理代办公司,专业提供肇庆代理记账报税、注册肇庆公司、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变更、肇庆工商税务、银行开户|餐饮、食品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一站式全程服务:http://www.zqaxq.com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三)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发放营业执照,是免费不收费的。
(二)、变更登记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
(三)、补发营业执照标准。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可重新提交资料补办。
(四)、营业执照副本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多个副本,可以申请书填写副本数量。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及办理时限
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5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委托代办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5日内。
办理时限:在文件证件齐备的前提下,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及年检验照为1个工作日(即来即办)。